就业方向
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以下工作:
1.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。
2.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。
3.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。
4.从事县(或市)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。
5.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、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。
6.从事婚姻管理、收养登记管理、行政区划管理工作。
7.从事地名管理、社团管理工作。
8.从事殡葬管理、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。
9.也可以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,办公室主任、行政主管、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,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、行政主管、行政总监、总经理助理等职。